購物須知 - 台北101觀景台-線上購票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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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須知 

本須知適用於會員使用「台北101購票及紀念品」(Ticket&Gift@TAIPEI101 101,網址https://www.taipei-101.com.tw/ticket&gift,下稱本網站),購買商品或服務:

訂購須知

訂單修改

可至【會員中心】>【我的訂單】>【已預訂】中修改訂單,修改訂單限整筆訂單辦理退款/退貨後重新訂購,無法部分退款/退貨。修改訂單僅限:

  1. 商品經核銷取貨前(宅配服務不在此限,詳情請參考各商品頁注意事項/售後須知)
  2. 服務提供日前,且尚未使用者
  3. 入場日前,且尚未核銷入場者

取貨/體驗使用須知

  1. 取貨說明
  1. 服務/活動體驗說明
  1. 為保護個人資料安全,「付款成功通知信」、「取貨兌換QRcode」及「兌換QRcode」僅寄送至訂購人Email信箱及訂購人帳號之【會員中心】內。

 

購物流程

選購/報名→登入會員→加入購物車→確認訂購清單→完成結帳→取得商品/活動核銷QRcode→到店取貨/入場

購物車

付款方式

我們接受以下付款方式:

電子發票

在確認支付時,您可以選擇以下一種電子發票開立方式:

※Ticket&Gift@TAIPEI 101消費之發票,不提供辦理退稅。

退款/退貨

 宅配商品售後須知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退換貨服務請來信taipei101souvenir@tfc101.com.tw或撥打觀景台紀念品專線(02)8101-9045,將由專人協助您進行退換貨事宜,詳細流程請見下方說明。

退貨

  1. 限整筆訂單辦理退貨後重新訂購,無法部分退貨。
  2. 聯繫客服人員辦理退貨後,將於3個工作天內安排宅配人員至您指定地點收取商品,您不需負擔任何運費。
  3. 收回欲退貨商品後,經檢查無誤會進行退款。退款金額將退刷至原消費信用卡中。因消費所獲得之購物金/電子抵用券等贈品,必須回收;若無法回收或購物金/電子抵用券不足額,系統將自應退款項中扣除等值金額後,將餘額退回。
  4. 退款約計5-7個工作日處理時間,依信用卡帳單實際結帳日為準,退刷金額將顯示於當期或次期帳單;若需確認退刷款項,請聯絡發卡銀行。
  5. 為維護會員權益,大量或多次訂購而取消訂單者,TAIPEI 101將限制其會員權益或取消訂購資格;如因此致生 TAIPEI 101或合作廠商之損害及損失,訂購人同意就該等損害或損失負完全賠償責任。

換貨

  1. 所有商品已於出貨前進行檢查,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請於開箱時全程錄影。若商品經拆封後有缺件、商品無法正常使用的狀況,可聯繫客服人員辦理換貨。
  2. 您可選擇至觀景台5樓紀念品店進行現場換貨,或以來回件更換商品。

特定目的外利用告知

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謹依個資法告知如下: 

  1. 蒐集機關: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北101」)
  2. 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提供優惠訊息(040行銷)、消費者服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信用卡消費(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電子化資料管理(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會員/旅客/消費者資料調查、彙整、統計或分析(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及其他館內相關業務服務(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第040、090、067、136、157、181項)
  3. 新增之利用特定目的: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第069、077項)
  4. 原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性別、身分證號、出生日期、聯絡方式、喜好資訊、學歷、行業別、婚姻狀況、消費紀錄、年收入(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個人資料類別第C001、C003、C011、C021、C036、C052、C061、C081、C101、C132項)
  5. 依法進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之告知:
  1. 依據不同法令適用規定,台端就台北101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若您如欲行使上述各項法定權利、或了解如何行使之方式,或有任何個人資料相關問題,得向89樓現場服務櫃台、台北101觀景台客服(電話:02-8101-8899)詢問、於台北101官方網站【聯絡我們】提出詢問,或連繫台北101隱私保護官(EMAIL:dpo@tfc101.com.tw),隱私權保護政策請詳台北101網站。您另有向台北101之主管機關如臺北市政府、經濟部提出申訴之權利。
  2.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同意將個人資料及類別,用於新增利用特定目的範圍內之相關業務或服務;惟您拒絕同意,如是辦理Ticket&Gift@TAIPEI101 101網站業務審核或作業所必需,為成立雙方契約關係或法令要求之資料,台北101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

個人資料告知聲明

台北 101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台北101蒐集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及法令依據,為向契約當事人履行契約及業務聯繫所必須,由台北101相關業務人員,基於040行銷、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77訂位、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等特定目的,故有必要蒐集、處理或利用相關個人資料,請您詳閱。

基於前項目的蒐集之資料包含C001辨識個人者(姓名、連絡電話、EMAIL、住址)。供台北101與台北101具契約關係之第三人,於商品、服務或票券訂購完成後5年內,辦理紙本及電子化資料保存,並以非全自動化方式進行資料處理,且僅於台灣地區之台北101營業範圍內進行特定目的內利用,除有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台北101不將資料提供給其他第三方或跨國境進行處理或利用。

依據不同法令適用規定,台端就台北101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法令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台北10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台北101得依法令及實際狀況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向台北101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惟需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若台北101違反法令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得依法令規定向台北101請求停止繼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 若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台北101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依法令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滿、受法令拘束要求、您撤回同意、反對台北101繼續處理時,得向台北101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台北101因執行業務、履行雙方契約關係所必須、履行法定義務要求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6. 若您針對資料的正確性或處理方式提出疑義、反對台北101繼續處理、台北101非法處理、特定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間屆滿時,台北101仍需持續保存,於進行法律訴訟、待完成法令適用釐清、查證等作業期間,您可要求台北101限制資料的處理;若台北101基於合法利益或公共利益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亦有提出拒絕(異議)之權利。
  7. 您可依法令適用之不同,將台北101基於履行契約、您同意處理或台北101以自動化方式處理的個人資料,並以您提供的資料為限,以機器可讀之格式,指定傳輸至其他機關(構)。
  8. 若處理之依據為您明確表示同意之前提下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可撤回您的同意,惟不影響您撤回同意前台北101處理個資之合法性。 

若您如欲行使上述各項法定權利、或了解如何行使之方式,或有任何個人資料相關問題,得向89樓現場服務櫃台、台北101觀景台客服(電話02-81018899)詢問、於台北101官方網站【聯絡我們】提出詢問,或連繫台北101隱私保護官(EMAIL:dpo@tfc101.com.tw ),隱私權保護政策請詳台北101網站。您另有向台北101之主管機關如臺北市政府、經濟部提出申訴之權利。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您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必需,為成立雙方契約關係或法令要求之資料,台北101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